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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平凹渴望留存的,并不是野蛮血腥的乡村 | 交锋

2016-05-10 孙旭阳 大家

编者按:贾平凹先生一部《极花》,激起火花无数。妇女惨遇,农村末路,有解无解,有罪无罪,各有评说。


围绕中国农村的生死,项静《村庄里的另一个中国》、侯虹斌贾平凹为何渴望一个拐卖妇女的农村能永续存在、张丰中国城市正在夺走本属于农村的女人?、曹东勃女人比男人更向往城市?不是嫌贫爱富那么简单已各有解构,冰川思想库《我不在乎农村凋敝,我是城里人,你迟早也是》也引来一时热议。


今日《大家》刊发之文,为孙旭阳先生由家族史出发展开的对农村未来的忧思,与以上文章相较,视角观点均大不相同。


是为交锋。




出生于1918年的外婆生前曾回忆说,在她小时候,女孩到五六岁就要缠脚,一上裹脚布,谁都会疼得“叫爷连天”,苦熬几个月才习惯。


有的女孩脚面长得厚实,母亲还会用一个小棒槌敲打她的双脚,直到它们可以塞进小鞋里。现在看来,这道工序是要敲断不服从的脚骨和脚趾头。

外婆只知道“不缠就嫁不出去”。小时候,我不明白“嫁不出去”有啥坏处。在我上中学以后,外婆告诉了我更多故事。

她娘家很穷,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边要饭。家里有几亩薄田,都在山坡上,稍微一旱就绝收。外婆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。弟弟十来岁便去几十里外的货店做学徒,当地称为“熬相公”。1948年,他从淅川贩电池到湖北襄阳,被国民党军队劫货杀人。

外婆的两个妹妹都养不活,只能送去做童养媳。外婆回忆说,妹妹们都哭着不想去,家里就赶她们走。其中有个妹妹,婆家只有一床棉被,她和小丈夫只能和公公挤一张床。小姑娘极为羞耻无助,到婆家几个月后便死了。


▲ 网络配图


外婆去世已十年了。每次想起她,我都会揣想她的弟弟和妹妹们,在他们短暂的生命中,除了挥不去的饥饿和愁苦,心中有没有感受到哪怕一刹那的温暖和喜悦?

跟弟弟妹妹们比,外婆比较幸运。在她20岁时,当地的民团司令为了慰留手下的一位枪械师,就辗转为他俩牵线证婚。枪械师就是我外公,时年40岁。在兵荒马乱之中,婚姻改变了外婆的命运,她吃上了饱饭,先后有了三男三女。

很多年后,她还津津乐道于离开娘家的情形:两名挎枪的民团士兵牵着一头毛驴,接走了她。

几十年后,外婆提起缠足,就像她谨遵的各种妇道规矩一样,视作那一代女子的必须。她们如果不缠脚,就会被视作异类,找不到婆家,没有家庭敢让女儿赌这个。

在她们婚配之后,首要之急就是生下儿子,否则老了无人耕地管饭,八成也得饥病交加而死。几千年来,中国人的生活,一直被暴虐的现实挤压删削,简化为了生存和繁衍。而繁衍,除了生物存续基因的本能外,又实打实地服务于生存。“多子多福”论盛行,更多屈从的是对饥饿的恐惧,而非生殖冲动。

在那个年代,溺女婴也并不鲜见。外婆家口粮还可以,这让她到了45岁还可以生养我姨,其他家庭则未必。多一个女婴,就多一张吃饭的嘴,还得占用一个人力照顾,她又无法为父母养老送终,咋算都是一个赔本买卖。在很长时期,弄死一个刚出生的女婴,并不被视作杀人。

外婆为我们讲述这些旧时的“瞎话”时,语调很平静。前几年,我有另一位年过八旬的长辈,告诉我他的父母在他之前曾溺过好几次女婴。他的讲述没有悲伤,甚至还带着几分猎奇。这开始促我反思:该如何看待乡村野蛮血腥的那一部分?

毫无疑问,那些溺婴者都是杀人犯。基于对他们的义愤,类似“拒绝女婴的农村活该娶不到媳妇”的断语,对不少人颇有诱惑力。然而,同样一群批评者,也往往怒斥把女性视作生育工具的思维。把无辜小生命的被扼杀,解读为女权的不彰和被践踏,很赶时兴,却忽视在这样的环境下,人们都活得难有人样。

那些溺婴者,那些挥动棒槌敲断女儿脚骨的母亲,绝大部分都不是歹毒之徒。在他们存活的子女看来,他们大都慈爱、辛劳和勤俭。用我们老家话说,“一天福都没享过”。用现今的眼光来看,他们自然是在作恶,但究竟是他们更坏,还是他们更蠢?

他们的坏和蠢,又分别来自哪里?倘若易地以处,当代的男女,会比他们做得更好吗?

即使溺婴者的子孙,也有权裁定溺婴为杀人。即使他们的出生和存活,是以溺死一个或几个女婴为前提。同理,被拐卖妇女生下的子,繁衍的孙,也有权裁定拐卖为犯罪。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桩拐卖,他们都不会面世。这应该毫无争议。



然而,在道德律的坚守之外,我们也得承认,人间从来没有一个法庭,仅仅靠大声宣读法条就可以审判。道德评判也如此。

在我看来,诅咒旧时代的溺婴者断子绝孙,跟嘲笑他们不会使用避孕套一样,多少带着几分恶意。当一群人被困于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中挣扎,诅咒他们活得更惨,甚至从地球上消失,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。

最近,我读到两篇对贾平凹小说《极花》的批评,就带有类似意味。这两篇一为侯虹斌的《贾平凹为何渴望一个拐卖妇女的农村能永续存在》,另一篇为沈彬《我不在乎农村凋敝,我是城里人,你迟早也是》

以我的理解,贾平凹渴望农村永续存在并不假,但这个农村的定语应是“(曾)拐卖妇女的”,而非“拐卖妇女的”,至于不少人批评贾平凹“支持拐卖妇女”,那就近于诬陷,不值一驳。

侯文说,“中国根本不存在那种淳朴、美好的传统乡村,从来没有过;我们的史学家、文学家们顶多也只写到富豪乡绅这一级别,巨大的贫苦被遮蔽了。”那么,贾平凹通过《极花》鼓吹了“淳朴、美好的传统乡村”了吗?史学家和文学家遮蔽巨大贫苦,我也认可,但这其中肯定不包括贾平凹。他笔下的农村,少有不贫苦的。

通过对《极花》的访谈,我发现,贾平凹渴望留存的,并不是乡村的落后和野蛮,也不是落后野蛮的乡村,而是乡村本身,说白了就是那些活生生的人。

要想留存的渴望成立,必须预设乡村的存续价值不亚于城市。遗憾的是,贾平凹似乎并没有直面这个对比,并为乡村寻找一条出路(这确实很难)。但单方面认定他为落后和野蛮招魂,也很难称得上公平。

《极花》中,贾平凹一直避免评判人和事,更多则是在解释人事何以如此。比如他就明说有些村子不买媳妇,村子就会灭亡。我认为他的解释大体比较准确。而无论文学、新闻还是社会学,描述得准确并不能确保政治正确,很易激怒不熟悉乡村语境的人。

《极花》中的主人公,跟现实新闻中的被拐女子郜艳敏一样,都是从外来的解救中复归买人家庭。沈彬文中的“城里人”要理解她俩,难度不小。我却认为这并不奇怪:在物质和权利的双重匮乏中,人们都是情境的奴隶,女人在被楔入某个家庭的生育链条之后,最大的可能就是甘于命运。

任何命运即使再悲惨,但只要能赋予甘于命运者以安全感,就有人甘于放弃逃离命运的机会。所以,我反对把《极花》中被拐妇女的回归,视作贾平凹为兜售“美丽乡村”而开的逻辑后门。相反,回归开启了另一幕悲剧。

沈彬一文的标题,《我不在乎农村凋敝,我是城里人,你迟早也是》,也让我无法接受。姑且不论在飞速城市化的今天,农村人与城里人如何区分的问题。沈彬将农村凋敝归于“城市化的必然结果”,就显示他对农村的隔膜。西方的城市化程度更高,为何就没有导致农村凋敝?




再者,沈文逻辑中,由城市化导致的农村凋敝究竟如何定义?如果拐卖妇女也算凋敝的一种,那么在中国城市化更低的年代,拐卖更常见;如果拐卖不算,而指的是村庄破败,青壮年纷纷出逃。那么,在已经被很多人视作政治正确的城市化中,农村何以成为被牺牲的边角料?这种牺牲,农村人答应过吗?

农村少有田园牧歌,不是城市成为打人棍子的理由。让我感到疑惑的是,侯文和沈文在面对城乡之别时,视角和思维都是游移的。批评农村拐卖妇女,他们援引的是人权和法律。是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发起的对话;在面对农村底层乱象时,则以先富阶层的口吻,外加几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蛮横:你们村不买媳妇便消亡,那就消亡呗。农村凋敝不关我事儿,我是城里人,大家迟早都得做城里人。

可是,你们不关心农村凋敝,他们又何必在乎你们的文明?如何看待自己的所得和他人的苦难,是剖析一个人价值观最便捷的通道。“理解之同情”要求太高,仅仅理解,做到的人都会很少。网红段子手可以通过嘲笑贫贱愚弱获益,整个社会则不。

是的,我认为不买媳妇便断子绝孙、老无所依,本身也是一种苦难。

我外婆骑着毛驴离开娘家山村,已经78年了。每当我思考农村问题,尤其农民的苦难时,总会重新盘点从她那一代人起,故乡所发生的故事。我越来越相信,不似这里一声炮响,或者那里升起一面什么旗,无数人的苦难便会被终止,他们便要接受更苛刻的道德拷问。



站在更高阶层的俯视,并不能保证观察就会更精准。回到升斗小民、血肉之躯,可能才会有“同情之理解”。我反对任何一起拐卖,却不认为曾有过拐卖等恶劣罪行的乡村就活该消亡。即使再丑陋的乡村,也有很多人生死于斯,无力脱离。他们沦落到这般田地,并不因为他们更懒惰刁顽。

他们只是没有看到这篇文字的人幸运罢了。

【注】本文原标题为《农村的凋敝你不在乎,那你在乎啥?》


作者:孙旭阳
腾讯·大家专栏作者,资深媒体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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